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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讯仅起指南作用,不应用于替代专业的法律意见。
如果房东想要在租赁协议(有时称为”租赁”)期间增加租金,他们必须给您一个正当的通知。何时增加和可以增加多少租金是有一些限制的。
在定期租赁协议期间租金不能增加,除非协议中有书面规定。 遗憾的是,许多由房地产中介拟定的租赁协议中都包含这一条款,因此在签署协议之前仔细阅读协议内容非常重要。 如果您不同意该条款,您有权进行谈判,将其删除或划掉,特别是租金上涨条款并非所有协议的标准规定条款的一部分。 如果房东拒绝有关任何非标准规定条款的协商,则根据消费者法律,您的协议可能被视为不公平。
注:如果您和房东协商要划掉该条款,你们双方应在更改内容旁边签名以表明每个人都同意此项更改。
如果您在2019年6月19日当天或之后订立新的固定期限或定期租赁协议,则每次上调租金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如果您已于2019年6月19日之前签订固定期限或定期租赁协议,则每次上调租金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六个月。 但是,如果是在2019年6月19日之前订立的固定期限协议,则协议到期后改签定期租赁协议的,上调租金的频率变为每12个月一次。 如果您签署的定期租赁协议在2019年6月19日之前生效,但在2019年6月19日当日或之后签署了新的固定期限租赁的,同样适用上述规定。
相关时间间隔适用于定期(即按月)租赁协议以及固定租期的协议(协议规定在固定租期内允许租金上涨)。 (如果您的固定租期协议中有一项条款允许在相关时间间隔内租金上涨多于一次,则协议无效。)
房东必须提前60天以书面通知您租金上涨,且必须使用适当的表格,必须写明如果您认为增加的租金过高,则您有权向维州消费者事务署(CAV)申请对增加的租金进行评估。 每次通知仅适用一次租金上涨。
如果租金上涨的通知不符合所有这些条件,则属无效,您无需支付上涨的金额。 如果您已经收到租金上涨的通知,且您认为通知可能无效,则建议您联系我们、或咨询当地的TAAP service、Tenancy Plus 提供商或社区法律中心。
租金上涨通知必须通过邮寄方式送到您手中,或者经您同意,以电子邮件等电子方式发送给您。 如果您收到了电子形式发送的通知,而且还未同意通知内容,请查看您的租约并联系我们寻求建议。
如果通知是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则房东必须留出足够的邮寄时间。 查看澳大利亚邮局 (Australia Post) 递送时间。
如果您认为租金上涨幅度过高,您可以要求维州消费者事务署的督察员前来检查物业,并评估增加的金额是否合理。 您必须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提出请求。
将您的请求发送至:
The Director Consumer Affairs Victoria
GPO Box 123
Melbourne VIC 3001
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renting@justice.vic.gov.au
或通过传真发送至:8684 6310
督察员应查看该物业的状况、设施以及该物业提供的任何服务,并将通知中提出的租金与同一地区的类似物业的租金进行比较。 在检查过程中,您应该指出任何证明您所声称的租金涨幅过高的情况。 这可能包括:
如果您要求督察员评估租金的上涨情况,他们进行调查后将向您和房东提供书面报告以及他们有关租金上涨的意见。 如果督察员认为租金过高,他们通常会试着与房东或房地产中介协商以得到一个更公平的租金。
如果督察员没有或无法协商公平的租金,则您在拿到报告后,可以向维州民事及行政仲裁庭(VCAT)申请不允许增加租金的命令。 您必须在收到督察员报告后的30天内提出申请。
如果仲裁庭认为租金上涨过高,可以下令不得增加租金或降低增加幅度。 也可以设定一个时间段(最长12个月),房东在此期间不得增加租金。 然而,仲裁庭只有在您的租金上涨后,租金大大超出该地区类似物业时才会发出这样的指令。
如果在仲裁庭审理您的案件之前加租已经生效,您应支付增加的金额,直到仲裁庭做出决定。 如果裁定您胜诉,则仲裁庭可以命令房东向偿还您已经支付的租金增加的金额。
如果房东在不减少租金的情况下削减了随住房一起提供的任何服务或设施(例如关闭公共洗衣房),您可以要求维州消费者事务署出具一份关于您是否应该得到减租的报告。 如果这份报告支持您的主张,您可以向仲裁庭申请减少租金的指令。 您必须在收到督察员报告后的30天内向仲裁庭 (VCAT)提出申请。
建议您有必要尝试与您的房东或中介就所提议的租金上涨进行协商。 他们可能会愿意降低上涨的幅度,特别是当您是一个稳定而可靠的租户,或者您会因为增加租金而不得不搬离的情况下。
如果您有督察员的报告,您也可以凭借这个报告来与您的房东或中介进行协商,这样您就无需再去仲裁庭了。 确保您达成的任何协议均以书面形式签署并由您自己和房东或中介签署,并保留本协议的副本。
如果房东或中介已经向您发出了有效的加租通知,而您拒绝支付,您将被视为是拖欠房租(即拖欠租金)。 如果租金拖欠的天数达到14天,则房东或中介可以向您发出14日搬出通知,并向仲裁庭 (VCAT)申请将您驱逐出去。 您有机会向仲裁庭 (VCAT)提交您的案件,但是您被驱逐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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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住房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AustLII网站)